基金買入后,自申購起T+1個工作日開始享受收益,贖回起T+1個工作日開始不享受收益。
基金收益是基金資產在運作過程中所產生的超過自身價值的部分。具體地說,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資所得紅利、股息、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價差、存款利息和其他收入;
紅利:是基金因購買公司股票而享有對該公司凈利潤分配的所得。一般而言,公司對股東的紅利分配有現金紅利和股票紅利兩種形式,基金作為長線投資者,其主要目標在于為投資者獲取長期、穩定的回報,紅利是構成基金收益的一個重要部分。所投資股票的紅利的多少,是基金管理人選擇投資組合的一個重要標準;
股息:是指基金因購買公司的優先股權而享有對該公司凈利潤分配的所得。股息通常是按一定的比例事先規定的,這是股息與紅利的主要區別。與紅利相同,股息也構成投資者回報的一個重要部分,股息高低也是基金管理人選擇投資組合的重要標準;
債券利息:是指基金資產因投資于不同種類的債券(國債、地方政府債券、企業債、金融債等)而定期取得的利息。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一個基金投資于國債的比例、不得低于該基金資產凈值的20%,由此可見,債券利息也是構成投資回報的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買賣證券差價:是指基金資產投資于證券而形成的價差收益,通常也稱資本利得;
存款利息:指基金資產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這部分收益僅占基金收益很小的一個組成部分。開放式基金由于必須隨時準備支付基金持有人的贖回申請,必須保留一部分現金存在銀行;
其他收入:指運用基金資產而帶來的成本或費用的節約額,如基金因大額交易而從證券商處得到的交易傭金優惠等雜項收入。這部分收入通常數額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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