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網貸,又稱P2P網絡借款。P2P是英文peertopeer的縮寫,意即“個人對個人”。
網絡信貸起源于英國,隨后發展到美國、德國和其他國家,其典型的模式為:網絡信貸公司提供平臺,由借貸雙方自由競價,撮合成交。資金借出人獲取利息收益,并承擔風險;資金借入人到期償還本金,網絡信貸公司收取中介服務費。
P2P網貸最大的優越性,是使傳統銀行難以覆蓋的借款人在虛擬世界里能充分享受貸款的高效與便捷。網貸平臺數量近兩年在國內迅速增長,迄今比較活躍的有350家左右。
互聯網金融本質仍屬于金融,沒有改變金融風險隱蔽性、傳染性、廣泛性和突發性的特點。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是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同時,互聯網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興業態,要制定適度寬松的監管政策,為互聯網金融創新留有余地和空間。通過鼓勵創新和加強監管相互支撐,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互聯網金融監管應遵循“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的原則,科學合理界定各業態的業務邊界及準入條件,落實監管責任,明確風險底線,保護合法經營,堅決打擊違法和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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