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行的新規定,簡化從單位結算帳戶向個人帳戶支付款項的處理手續,從單位銀行結算帳戶向個人銀行結算帳戶支付款項單筆超過5萬元人民幣時,付款單位若在付款用途欄或備注欄注明事由,可不再另行出具付款依據,但付款單位應對支付款項事由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小規模公司如果在銀行開的是基本戶是可以直接取現的,從外公司轉過來到了您的帳上也可以取現金,取錢是不收費用的,至少手續要買現金支票才能取款。
一.公轉私戶一般用于支付員工薪酬,支付個體戶貨款等;二.《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第四十條單位從其銀行結算賬戶支付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款項,每筆超過5萬元的,應向其開戶銀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據:代發工資協議和收款人清單1;從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支付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款項應納稅的,稅收代扣單位付款時應向其開戶銀行提供完稅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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