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他人擔保,如果不是惡意不履行擔保責任,一般是不會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黑名單。
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銀行對借款人及保證人進行訴訟,如果擔保人不予配合,逃避擔保責任,轉移財產,就會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黑名單。
一、被擔保人失信后,擔保人就要承擔失信人的責任。除非原債務人償還債務或者你償還債務。
1、如果法院作出的裁判文書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在執行過程中擔保人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是會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2、失信被執行人一般會被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等,也不排除法院會進一步采取強制措施執行你現有財產(但概率不大)。
依據我國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如果負有連帶擔保責任的保證人如果被債權人起訴的,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書的,就有可能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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