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醫保卡的手續如下:
1、參保人員社會保障卡丟失后,應立即撥打醫保自助語音電話12333。
2、可同步辦理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的口頭掛失。口頭掛失有效期為15天。口頭掛失有效期內仍需辦理書面掛失手續,如不辦理,口頭掛失將在15日后自動解除。
3、參保人員社會保障卡丟失確認無法找回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就近的醫保經辦機構辦理書面掛失,并打印《當地市社會保障卡補發領取單》。委托代辦人辦理的,還須提供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辦理。
如果是社區里的,則需要到居委會去進行丟失證明。如果是農村辦理的話,就先到村季會,去進行辦理一些跌證明開據。在開遺失證明的時候,要在其證明里寫上自己的基本的信息,以及醫保卡的序號,還有,就是戶號或者是個人號碼等。拿著蓋好章的遺失證明,到戶口所在地的便民服務中心,或者是當地的醫保中心去申請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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