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車輛保險的意義所在,從經(jīng)濟角度來看,保險是一種損失分攤方法,以多數(shù)單位和個人繳納保費建立保險基金,使少數(shù)成員的損失由全體被保險人分擔。從法律意義上說,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即通過簽訂保險合同,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被保險人以繳納保費獲取保險合同規(guī)定范圍內的賠償,保險人則有收受保費的權利和提供賠償?shù)牧x務。
機動車輛使用過程中的各種風險及風險損失是難以通過對風險的避免、預防、分散、抑制以及風險自留就能解決得了,必須或最好通過保險轉嫁方式將其中的風險及風險損失得以在全社會范圍內分散和轉移,以最大限度地抵御風險。汽車用戶以繳納保險費為條件,將自己可能遭受的風險成本全部或部分轉嫁給保險人。機動車輛保險是一種重要的風險轉嫁方式,在大量的風險單位集合的基礎上,將少數(shù)被保險人可能遭受的損失后果轉嫁到全體被保險人身上,而保險人作為被保險人之間的中介對其實行經(jīng)濟補償。通過機動車輛保險,將擁有機動車輛的企業(yè)、家庭和個人所面臨的種種風險及其損失后果得以在全社會范圍內分散與轉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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