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東權。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東的必要,投資方有購股投資的意思,雙方一經合意,建立認購契約,即告入股。入股雖以契約方式進行,但并非建立僨法上的契約關系。一般應按有關法律及公司章程辦理。新入股的股東,對于未入股前公司債務也應負責。
1、入股程序:以自然人入股程序相對簡單,以公司名義入股程序相對復雜;
2、操作方式:自然人入股是直接操作;公司入股是間接操作;
3、稅收:自然人入股可避免公司重復納稅,公司重復納稅;
4、收入分紅:以個人名義入股,以后公司的收入分利屬于個人,如果以公司入股,收入分利屬于公司;
5?形式:個人入股是自然人形式入股,公司入股是法人形式入股;6?登記:需到工商部做股權變更手續,需到工商部做股權變更手續;7、責任:責任由入股自然人承擔,責任由入股公司承擔。
利就是規避風險,如果被入股公司后面經營不善,產生債務,最終是由股權持有公司承擔。弊的話就是,凡事只能以公司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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