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6年開始,A股新股發行將按新規申購,主要包括取消現行新股申購預先繳款制度,改為新股發行采用市值申購的方法,投資者只要有市值就能申購,中簽之后才繳款,強調新股申購自主決策、自擔風險、自負盈虧,券商不得接受投資者全權委托申購新股。2016年新股申購條件:
1、新股申購預先繳款改為中簽后再繳款。對此,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按照持有股票的市值進行配售,而且不用預繳款,相當于持有流通市值的股民都有機會申購新股,但是中簽率會更低。
2、三次中簽不繳款挨罰調整后的規則,增加了“投資者連續12個月累計3次中簽后不繳款,6個月內不能參與打新”的懲戒性措施。
3、低風險高收益一去不復返。新政規定,公開發行2000萬股以下的小盤股發行,取消詢價環節,由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定價,新股發行完全市場化定價,這意味著即使中簽新股,完全有破發可能,新股無風險12%收益的時代一去不復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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