墻基金是指墻改基金,是國家財政撥款扶持項目的專項補助款。
主要用途:
(一)發展新型墻體材料的新建項目和技改項目。
(二)開發新型墻體材料新工藝、新技術。
(三)扶持使用新型墻體材料和改善建筑功能的示范樓和示范小區。
(四)經財政部門核定的市墻改辦會議費、宣傳費、業務費及其它支出。
市墻改辦應于每年年底前編制下一年度墻改基金使用計劃,經主管局(建設局)審核后,報市財政局審批執行。計劃外臨時用款的,由市墻改辦另行報批。
申請使用墻改基金的單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
(二)提供主管部門擔保并有償還能力的企業。
(三)開發該項目的企業,其自有資金應具備投入占總投資額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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