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一切險承保民用、工業和公用事業建筑工程項目,包括道路、水壩、橋梁、港埠、引水供水工程等,在建造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損失。
建筑工程一切險適用于所有房屋工程和公共工程:
住宅、商業用房、醫院、學校、劇院;
工業廠房、電站;
公路、鐵路、飛機場;
橋梁、船閘、大壩、隧道、排灌工程、水渠及港埠等。
建筑工程一切險承保的危險與損害,即保險單中列舉的情況之外的一切事故損失都在保險范圍內,尤其是下述原因造成的損失:
火災、爆炸、雷擊、飛機或航空器墜毀及滅火或其他救助所造成的損失;
海嘯、洪水、潮水、水災、地震、暴雨、風暴、雪崩、地崩、隕石、山崩、凍災、冰雹及其他自然災害;
一般性盜竊和搶劫;
由于工人、技術人員缺乏經驗、疏忽、過失、惡意行為或無能力等導致的施工拙劣而造成的損失;
如戰爭、暴亂、政變、磁場變換、行星地理變動、外星人入侵等大規模突發性事件造成的損失;
其他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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