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醫療保險指參保人員在職期間繳納一定費用,在患病就診時可以享受報銷的保險制度。
醫保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構成,統籌基金用來報銷職工就診費用,而個人賬戶內的資金可以用來支付就診費用。
醫保斷交后,醫保的繳費年限是不會作廢的,只是停繳保費的次月1日起將不能享受統籌金支付待遇,賬戶余額還是能正常使用。
一般斷交不超過3個月的可以連續繳費,斷交超過3月需要去補繳,不然只能重新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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