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人了可以出險的只有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在撞人以后48小時內先向保險公司報案,然后提交保險單、索賠申請書、被保險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證明等資料。保險公司收到資料以后會進行復核、審批,確認無誤后會對他人進行賠付,賠付完成后就結案。
車主撞了人的話,一定要先打120救人,同時還要在24小時之內報警,讓交警定責、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
當然也得在事故發生后的48小時之內向投保的保險公司報案,因為如果是48小時之后才報案的話,保險公司是很可能會拒賠的。而在你報案之后,保險公司是會派專門的工作人員到現場勘查,并進行定損。
而你需要將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醫院開具的各種票據、以及保險單、駕駛證等各項資料準備好,然后提交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就會對資料進行核查。
如果出現有傷殘情況的,還得提供具備傷殘鑒定資格的醫療機構出具的傷殘程度證明,而若造成第三者死亡的,就還得提供公安機關或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書。
保險公司根據車主提供的資料,再按照車主在事故中所負的責任、車輛的損失、第三者的人員傷亡,以及車主購買的車險的保額和相關規定計算賠償金額。計算出賠償金額后,就會向車主支付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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