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商業保險是車主自愿購買的保險,主要分為基礎險以及附加險。
汽車商業保險一般有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車上人員責任險、車輛損失險等。
第三者責任險
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盜搶險
是指保險車輛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經縣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立案偵查證實滿一定時間(大部分為三個月,人保條款為60天)沒有下落的,由保險人在保險金額內予以賠償,賠償比例根據車輛使用年數和保養情況評估。
車上人員責任險
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導致車上的司機或乘客人員傷亡造成的費用損失,以及為減少損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護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和保險公司協商確定,一般每個座位保額按1-10萬元確定。司機和乘客的投保人數一般不超過保險車輛行駛本的核定座位數,保費一般是81元/人。
車輛損失險
車輛損失險負責賠償由于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車輛自身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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