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辦理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流程如下:
一、第一步貸款咨詢,提交申請
轉貸人到原商貸銀行咨詢,領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轉貸資料夾》,按要求填寫完畢,并連同以下資料一同提交原商貸銀行:
1.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單身需簽署單身聲明);
3.原商貸所購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辦理原商貸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經濟)房購銷合同》或《存量房買賣合同》復印件;
5.由公積
7.公積金中心和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第二步貸款受理
1.貸款銀行與借款人進行面談,審核其提交的申請資料;
2.授權查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個人信用報告》,審核夫妻雙方個人信用情況、房貸情況;
3.貸款銀行通過房產部門對借款人進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詢”;
4.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借款人,貸款銀行在公積金系統中進行貸前試算,根據試算結果和還貸能力,與借款人商議確定貸款額度、期限、利率以及還款方式;
5.貸款銀行在公積金系統中進行初審,初審未通過的,及時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三、第三步辦理擔保
對初審通過的商貸轉公積金貸款,由貸款銀行通知轉貸人持下列資料到擔保公司辦理擔保手續:
1.轉貸人及配偶的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轉貸人為單身的需簽署單身聲明);
2.原商貸所購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原件;
3.貸款銀行加蓋公章的《貸款審批信息確認表》。
四、第四步簽訂合同
轉貸人憑擔保公司出具的《階段性擔保函》與貸款銀行簽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五、第五步預存資金
轉貸人將原商貸余額與轉貸的差額部分,用自有資金存入轉貸銀行開立的存款專戶,用于提前結清原商業貸款。
六、第六步銀行復審
貸款銀行對全套貸款資料進行復審。
七、第七步公積金中心終審
公積金中心對貸款銀行復審通過的貸款資料進行終審。
八、第八步貸款發放
公積金中心發放貸款資金,由轉貸銀行通知轉貸借款人將公積金貸款資金和借款人預存資金同時結清原商業貸款。
九、第九步辦理抵押
由擔保公司代為辦理原商業貸款房產抵押注銷手續,并辦妥轉公積金貸款抵押登記手續(此程序由擔保公司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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