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積是各種積累資金。盈余公積包括法定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法定公益金。
盈余公積指企業從稅后利潤中提取形成的、存留于企業內部、具有特定用途的收益積累。盈余公積根據其用途不同分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積兩類。
法定盈余公積累計額已達到注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在計算法定盈余公積的基數時,不應包括企業年初未分配利潤。
企業提取的盈余公積可用于彌補虧損、擴大生產經營、轉增資本(或股本)或派送新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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