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險業務流程中,在保險公司簽發保險合同后,通常由業務員送至客戶,而保險回執單是附在保險合同上的,是保險合同的一個組成部分。為避免因業務員在售前服務中的誤導而給客戶帶來損失,保險公司采用簽收回執的方式。
保險業務員將保單交于客戶時,由投保人親筆簽收,保險回執單包括了被保險人姓名、投保日期等相關信息,證明保單已收到,它也是理賠時必交的材料。簽名之后,保險回執單被保險公司收回,并從收到保單的那天起開始計算猶豫期。
在保險回執單簽收日期起10日內,客戶有相對充裕的時間了解條款,在此期間內可申請猶豫期內退保,除10元工本費外,無需承擔其他費用。同時,各家保險公司對于業務員交回客戶的回執也有不同的規定,通常回執的回收與業務員的業績密切相關,如果客戶在猶豫期內退保,業務員將得不到此保單的傭金;而保險業務員如果長時間不送達保單或交回執,保險公司也有相應時間加以限制,也就是說,客戶不會因為不簽收回執而使猶豫期無限延長。總的來說,保險回執單是保護客戶、保險業務員和保險公司三方利益的憑證。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