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了高校助學貸款的學生,自畢業(或結業)當年9月1日起,開始負擔助學貸款利息,還款日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為9月20日),遇節假日不順延。
自畢業(或結業)第四年起(畢業當年為第一年),開始償還本金和利息,本金還款日與利息還款日相同。
大學生助學貸款一般有兩類: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幫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銀行貸款。借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虻盅?,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貸款資金主要用于學生繳納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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