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乘險統稱為車上責任險,包括司機座位和乘客座位,主要是指在發生意外情況下,保險公司對司機座位的人員和乘客的人身安全進行賠償。駕乘險的保險責任大致分為意外身故、意外傷殘以及意外醫療等三項基本部分。
1、意外身故保險責任
被保險人在駕駛機動車輛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而遭受意外傷害,且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該意外事故導致身故,保險人按本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本項保險責任終止。
2、意外殘疾保險責任
被保險人在駕駛機動車輛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而遭受意外傷害,且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該意外事故導致身體殘疾,保險人根據《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的規定給付意外殘疾保險金。
3、意外醫療保險責任
被保險人在駕駛機動車輛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而遭受意外傷害且在保險人指定或認可的醫院治療,或在就近醫院搶救,保險人對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所支出的合理醫療費用,在扣除100元以后按90%給付意外住院醫療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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