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保險繳費寬限期為60天,寬限期指自首次繳付保險費、保險合同成立后,每次交費對應日起六十天內為寬限期。投保人只要在寬限期內繳納了保險費,保險合同就繼續有效。
如果超過六十天的寬限期還未交費,保險合同就會中止。在保險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內,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只有向保險公司提出復效申請,經保險公司審核條件通過后才能恢復保單效力。超過兩年以上未交費的,保險合同將終止,想要延續保障,只能重新投保。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