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適用范圍,本規范中的疾病定義在參考國內外成年人重大疾病保險發展狀況并結合現代醫學進展情況的基礎上制定,因此,本規范適用于保險期間主要為成年人(十八周歲以上)階段的重大疾病保險。
從2007年4月3日起開始實施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中規定:保險公司將產品定名為重大疾病保險,且保險期間主要為成年人(十八周歲以上)階段的,該產品保障的疾病范圍應當包括本規范內的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后遺癥、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除此六種疾病外,對于本規范疾病范圍以內的其它疾病種類,保險公司可以選擇使用;同時,上述疾病應當使用本規范的疾病名稱和疾病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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