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進口商不利的貿易結算匯款方式是預付貨款,購貨方先付貨款,約定在以后一定時期收貨的一種交易方式。
預付貨款是商業信用的一種形式。購貨方先付貨款,約定在以后一定時期收貨的一種交易方式。如在我國按政策規定向生產單位或個人發放的農副產品預購定金、付給建筑安裝企業較大工程的預付工程款等等,均屬預付貨款性質。
預付貨款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決供貨方資金不足的困難,但它又會提前增加社會購買力,不利于國家有計劃地分配物資和資金。故其應用范圍應嚴格控制。在商業會計中,預付貨款常用“預付貨款”、“預購定金”等帳戶進行核算。預付時增(借)記上述帳戶,收貨后結算沖銷時記減(貸)方。
這種做法對出口人有利而對進口人不利。進口人不僅因為先行付款而占壓了資金,而且還要承擔出口人不交貨或遲交貨的風險。在這種情況下,進口人一般會壓低貨價,并在匯款上規定解付條件,例如,收款人或付款銀行提供書面擔保,保證出口人在一定時間內履行交貨義務,否則退還已收貨款,并加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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