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法》規定,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并且履行有關法律規定的義務。業內稱之為“舉牌”。
舉牌是股市的一種規定,當某個機構或者個人通過二級市場買入一個股票,達到了該股5%的比例就必須舉牌,公開亮明身份。
股票被舉牌是好事,說明有人看中了這個股票,準備大量持股。
這類股票一般是不能短時間轉讓的,相當于鎖定了部分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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