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6年開始,A股新股發行將按新規申購,主要包括取消現行新股申購預先繳款制度,改為新股發行采用市值申購的方法,投資者只要有市值就能申購,中簽之后才繳款,強調新股申購自主決策、自擔風險、自負盈虧,券商不得接受投資者全權委托申購新股。
目前新股申購的具體條件如下:
1.要在申購日前2天的再往前推20天內,要持有超過日均1萬元的證券市值(滬深兩市分開算)是申購新股的前條件。不足1萬元的,不滿足申購新股條件。
2.資者持有的市值指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T日為申購日,下同),包括本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包括優先股、B股、基金、債券或其他證券。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不包括在申購市值范圍內。
3.投資者網上申購數量不得超過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也不得超過主承銷商規定的申購上限,且必須足額繳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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