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通常把PE翻譯成狹義的股權投資,即“私募股權投資”,是指投資于非上市股權,或者上市公司非公開交易股權的一種投資方式。私募股權投資的資金來源,面向有風險辨識能力的自然人或承受能力的機構投資者以非公開發行方式,來募集資金。
其實,把PrivateEquity(PE)翻譯成“私募股權投資”,似乎Private的意義在于資金募集渠道是非公開發行。這實際上存在一種誤解,應當更多從投資角度來理解,PE主要是投資于非公開發行的公司股權而得名。
PE投資者一般是基金管理公司的直接投資人,比如:KKR的亨利·克拉維斯、黑石的史蒂芬·施瓦茨曼、TPG的大衛·邦德爾曼。
私募股權投資(PE)從2008年瞬間“躥紅”至今,高額的利潤率、動輒上千萬元的門檻,使其成為獨特的投資領域。越來越多的銀行與信托公司合作,為高端客戶提供PE投資產品。一般認為,PE投資只適合風險承受能力強的高凈值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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