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內,應該按原工資全額支付,停工留薪期之內,按病假工資支付。病假工資為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的80% 具體流程: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fā)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
我們知道,如果員工工傷的,用人單位是需要負責的,需要進行工傷鑒定,確定工傷傷殘程度。員工在工傷期間,工資也需要發(fā)放。今天,小編整理了關于員工工傷期間工資發(fā)放標準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工傷職工治療工傷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y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按治療工傷的
工傷期間的工資發(fā)放標準:
工傷有停工留薪期,期間由用人單位按原工資待遇按月支付,原工資是指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即與正常上班一樣發(fā)放停工留薪期工資。 具體停工留薪期期限需依據受傷情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
工傷休息期間工資怎么算,趕上法定節(jié)假日給加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停止工作治療工傷期間)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工資報酬。 法定節(jié)假日,因為沒有加班,所以無加班費。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fā)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y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qū)以外就醫(y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工傷的員工在工傷期間公司應該支付全額工資。具體醫(yī)療費用、傷殘補助金等由所在市的工傷醫(yī)療鑒定中心根據工傷員工的事故情況、傷殘鑒定情況進行報銷
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y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y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員工在工傷休息期間,是否有工資是需要看員工是否處于工傷停工留薪期內,如果員工工傷休息期是在法定的停工留薪期內,那么單位是需要支付員工工資,工資按照員工本人工資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fā)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guī)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xù)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東莞市工傷休息期間工資,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工傷停工留薪,原工資不變,由用人單位支付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需要
第六十四條規(guī)定:
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支付。 2.治療工傷的醫(yī)療費,符合工傷規(guī)定的診療目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3.工傷職工住院治療期間,按照單位出差伙食
本條例所稱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工傷有停工留薪期,期間由用人單位按月按原工資待遇支付工資,原工資是指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具體的停工留薪期期限需依據受傷情形和《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
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工傷停工留薪期期間,由用人單位按月按原工資待遇支付工資,原工資是指受傷前12個月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對停工留薪期有異議的,可向勞
總結
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y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如果認定為工傷,要確定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單位按月支付,這是《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的。所以,只要在停工留薪期內,就有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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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工傷休息期間有工資嗎?
1、治療工傷需要確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療工傷的醫(yī)療機構出具意見,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一般不超過12個月,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單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休息期間工資怎么算是發(fā)基本工資嗎
職工在工傷期間,工資由原單位按月發(fā)放,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即按受傷前工資標準支付。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醫(y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故工傷期間,職工的工資與受傷前的工資標準是一致的。
員工工傷,休息期間有工資?有的話工資應該如何算?
治療工傷需要確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療工傷的醫(yī)療機構出具意見,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可以申請延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最多延長12個月。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單位按月支付。
提示一下:申請確認停工留薪期的辦法以及停工留薪期工資的計算各地有自己的規(guī)定。
比如停工留薪期工資的計算,上海規(guī)定:按工傷人員負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收入(工資收入按國家和本市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統計口徑)計算。按此計算的原工資福利待遇低于本市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的,按本市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計發(fā)。
再比如停工留薪期工資有的地方包括加班費、各種津貼等,有的地方則不包括。
所以,建議你咨詢當地社保局當地的規(guī)定。
員工上班期間發(fā)生工傷,休息期間應給予工資補償嗎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工傷職工停止工作,治療工傷期間,包括住院期間和出院后休養(yǎng)期間,稱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傷害前正常上班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應當憑職工就診的簽訂服務協議的醫(yī)療機構,或者簽訂服務協議的工傷康復機構出具的休養(yǎng)證明,由所在單位按照當地勞動和衛(wèi)生部門《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停工留薪期超過12個月以及有爭議的,需經設區(qū)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資”,《工傷保險條例》未定義,各地規(guī)定大致有以下三種計算方法:
1、指加班費之外的工資;
2、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
3、受傷前12個月加班費之外的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不依法支付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工資的,工傷職工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維權。
正常上班期間工傷休息一個月工資是不是應正常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原工資”,《工傷保險條例》未定義,各地規(guī)定大致有以下三種計算方法:
1、《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六條 本條例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二)原工資福利待遇,是指工傷職工在本單位受工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福利待遇。工傷職工在本單位工作不足十二個月的,以實際月數計算平均工資福利待遇。
3、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工傷保險若干問題的意見》
十四、《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中“原工資福利待遇”應理解為“職工在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前正常出勤情況下,應享受的工資福利待遇(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除外)”。
3、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
《關于審理勞動爭議糾紛案件若干疑難問題的解答(2012.12)》
十六、《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的計算標準是什么?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其中“原工資”按照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前12個月的平均月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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