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末,身處上海的張先生夫婦,出于對孩子教育前景的深切關懷,決定投資購入一套位于優質學區的房產。然而,面對巨額的稅費負擔,他們深感壓力山大。此時,一位房產中介提出了一項頗具爭議的策略——通過變更婚姻關系的方式,即張先生先與妻子離婚,隨后與賣方李女士締結婚姻,以此規避高額稅費,待房產過戶后再恢復原先的婚姻關系。此方案看似巧妙,實則蘊含風險。
張先生夫婦在權衡利弊后,決定采納此建議,并與李女士簽訂了購房協議,協議中詳細載明了定金數額、交易流程等關鍵信息,并明確提及了通過婚姻關系變動來達成交易的核心策略。然而,事態迅速轉折,張先生隨后發現同區域內相似房產的成交價遠低于其合同所定價格,遂對中介與賣方是否存在合謀抬高房價產生嚴重質疑。因此,他提出重新商定交易條件,卻遭到了對方的拒絕。
由于雙方未能就新條件達成一致,張先生未能按時支付剩余的定金款項,導致李女士單方面解除了購房合同,并扣留了已支付的20萬元定金作為補償。張先生夫婦對此極為不滿,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李女士返還定金并承擔相應利息。
此事件在網絡上引發了廣泛熱議,不少網友批評這種做法是對法律與道德的雙重挑戰,認為其不僅是對婚姻神圣性的褻瀆,還可能構成違法行為。更有聲音指出,此類投機取巧的行為不僅損害了個人信譽,還浪費了寶貴的司法資源。
就法律層面而言,本案例的核心在于“婚更”條款的效力問題。一般而言,合同的部分無效并不會自動導致整個合同無效,除非無效部分對合同整體目的的實現具有決定性影響。在此案中,“婚更”作為完成交易的關鍵環節,若被判定為無效,則整個購房合同的履行基礎將不復存在。因此,法院最終認定,由于“婚更”條款的無效性,購房合同整體亦應被視為無效,從而作出了相應的法律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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