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社保卡丟失補辦后還是原來的社保賬號的!因為每個人的社保卡卡號是終生不變的!和身份證號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 社保卡丟失,補辦后。還是原來的社保賬號的!社保卡丟失了,重新補辦,卡號還是和以前的一樣的!以前的卡號,錢,還在的!補
社保卡丟失補辦的方法:
社保卡丟了,查詢社保卡的電腦號需要持身份證到當地社保局查詢。 查詢社保卡方式: 1、社保中心查詢。攜帶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 2、上網查詢。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
1. 社保卡丟失后可以撥打服務熱線進行預掛失。
補辦后,卡號自然會發生變化,但是補辦后原卡的余額會轉入新卡,繼續保存。 補辦社辦卡的流程: 預掛失。社保卡掛失分為兩種形式,一種為口頭掛失,一種為書面掛失; 補新卡。預掛失后可辦理正式掛失與補新卡手續(正式掛失后不能撤銷); 領新
2. 攜帶身份證等資料到社保卡服務網點 ,填寫申請單并交給工作人員。
卡不會有相同的號碼的!但是人的身份證號碼和名字是沒有變化的!繳費要重新辦理因為你的卡號換了。
3.補卡人持本人身份證和領證證明,到社保卡服務網點即可領取新卡。
醫保號末尾數會變化,以便區分丟失的卡號。社保號不動依然是你身份證號。 社保卡掛失補辦方法: 持卡人的社會保障卡遺失后,可撥打社會保障卡服務熱線“96102”(24小時服務)進行電話預掛失; 也可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到社會保障卡服務網
總結:
1.撥打社保卡服務熱線進行掛失
補辦后就可以正常使用,醫保卡補辦后并不影響當事人的參保繳費、醫保卡金額上賬、住院報銷等,和原卡并無二致。 社保卡丟失補辦方法如下: 持卡人的社會保障卡遺失后,可撥打社會保障卡服務熱線“96102”(24小時服務)進行電話預掛失。也可持本人
2.攜帶本人身份證等資料到社保卡網點進行辦理
沒關系那是社會保障卡號,也就是社保卡的順序號,你的社會保障號不會變,即就是你的身份證號。
3.持本人身份證和領證證明到社保卡服務網點領取新卡
沒關系那是社會保障卡號,也就是社保卡的順序號,你的社會保障號不會變,即就是你的身份證號。
是和以前的卡號一樣的。 社會保障卡采用全國統一標準,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規定了公民身份號碼的編碼對象、號碼的結構和表現形式,使每個編碼對象獲得一個唯一的、不變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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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卡丟失,補辦后卡號怎么有字母了?和之前的老卡卡號也不同?
沒關系那是社會保障卡號,也就是社保卡的順序號,你的社會保障號不會變,即就是你的身份證號。追問之前查詢不是用的就是你說的序列號嗎,現在這個序列號就不能使用!追答查詢需要身份證號碼,社保卡密碼,不用社保卡號
請問,社保卡弄丟了補辦的話,銀行卡號還是之前綁定的那個銀行卡號嗎?
不是,補辦的會變成新的號碼,社保賬號不變,銀行賬戶變了更多追問追答追問如果之前那個綁定的銀行卡里面有錢怎么辦追答銀行會給你轉過來的追問可是我忘記了銀行卡號怎么辦,是什么銀行的也不記得了追答連銀行都不記得……你看下同一單位的人是什么銀行,一般應該是一樣的,然后到銀行就可以找到銀行卡號追問好的,謝謝了
社會保障卡丟失后補辦的新卡是不是和原來的卡號不一樣了?
是和以前的卡號一樣的。
社會保障卡采用全國統一標準,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規定了公民身份號碼的編碼對象、號碼的結構和表現形式,使每個編碼對象獲得一個唯一的、不變的法定號碼。
因為身份證號是唯一的不變的,所以社會保險卡號也是唯一的不變的,不會因為補辦而有所變化。
擴展資料:
社保卡丟失補辦辦法:
持卡人的社會保障卡遺失后,可撥打社會保障卡服務熱線“96102”(24小時服務)進行電話預掛失。也可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到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辦理書面預掛失手續,或直接在社保卡服務網點及二級以上的定點醫療機構設置的自助終端機上進行預掛失。
預掛失的有效時間為10天,超過有效時限自動解掛。
掛失人確定丟失的社保卡無法找回,需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到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進行正式掛失,同時辦理補卡手續。15個工作日后,申請補卡人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和《新發與補(換)社會保障卡證明》到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領取社會保障卡。
辦理正式掛失后,不能再辦理撤銷掛失。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社會保障號
百度百科-居民身份證號
社保卡丟失后再補辦,還是原來的卡號嗎?
社保號不會變,是你的身份證號,社保卡號會變,因為必須區別你丟失的那張卡
社保卡補辦后卡號變嗎?
不變,以青島市為例。
《青島市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 參保人員在申領新卡和補換社會保障卡期間急需用卡的,可向發卡銀行營業網點申領社會保障卡臨時卡。
發卡銀行營業網點受理臨時卡申請后,符合條件的應即時發放臨時卡。臨時卡只開通社會保障應用的部分功能,須與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同時使用。
擴展資料:
《青島市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相關法條:
第四十四條 持卡人應妥善保管社會保障卡及密碼。因持卡人出借、轉讓、遺失社會保障卡或泄漏卡密碼等行為而造成的個人損失的,由持卡人自行承擔。
參保人員姓名中因含有生僻字或字數較多等原因暫時無法制作社會保障卡的,可申領使用臨時卡,在沒有換領且激活社會保障卡之前,臨時卡可一直長期有效使用。
第四十六條 合作銀行免收社會保障卡工本費、激活、掛失、小額賬戶管理費、余額變動提醒、年費、密碼重置等業務的所有費用。免收同行異地存取現、轉賬等業務手續費。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青島市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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