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獨資企業不繳納企業所得稅,而是繳納個人所得稅。 2、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所得按照“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3、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百分之五
個人獨資企業如何繳稅呢?讓小編來給大家講講
方法
個人獨資企業不繳納企業所得稅,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按收入所得和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分兩種計算方法。
目前,國家不斷鼓勵自主創業,很多人都在摩拳擦掌,想要注冊一家公司。但是有對注冊公司的相關知識不太了解,今天呢企盈小編就給大家來講下關于公司注冊完成后要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嗎的問題吧,歡迎大家來閱讀討論。 其實,這個問題實際上就是,
收入所得
個人獨資企業的收入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具體對應稅率如下:
個人獨資企業有兩種計算方法:查賬征收和核定征收 一、查賬征收 1、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每月扣除標準,由各盛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參照個人所得稅法“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費用扣除標準確定。投資者的工資不得在稅前扣除。 2、投資
①、全年收入所得額不超過15000,稅率5%
1、個人獨資企業不繳納企業所得稅,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按收入所得和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分兩種計算方法。 2、收入所得:個人獨資企業的收入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具體對應稅率如下: ①、全年收入所得額不
②、全年收入所得額超過15000-30000的部分,稅率10%
不需要再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得規定〉的通知》文件規定: 個人獨資者和合伙企業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作為投資者個人的
③、全年收入所得額超過30000-60000的部分,稅率20%
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都需要繳稅,在繳稅上基本相同。 他們都是交個人所得稅,一般是按營業收入帶征(0.5%--2%之間),營業稅或增增值也都是按營業收入計算的。 有不同的是,如果個體工商戶是定額征收的話,營業額在月2萬元以下的不用交營業
④、全年收入所得額超過60000-100000的部分,稅率30%
個人獨資企業股權轉讓是否需要繳稅,一般要看轉讓方式個人還是公司了。 當轉讓方是個人如果轉讓方是個人,要交納個人所得稅,按照20%繳納。 當轉讓方是公司如果轉讓方是公司,則需要涉及的稅費較多,涉及到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契稅、印花稅等。
⑤、全年收入所得額超過100000的部分,稅率35%
個人獨資企業不繳納企業所得稅,繳納個人所得稅。 企業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分級稅率-速算扣除額。 其中:應納稅所得額=收人總額*應稅所得率 個人獨資企業的收入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具體對應稅率如下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我把個體工商戶與個人獨資企業各方面的區別說下: 一是兩者成立的法律依據不同。個人獨資企業是依據《個人獨資企業法》成立和規范運行的,而個體工商戶是依據《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成立和規范運行的。 二是兩者成立的條件不同。 (1)個
個人獨資企業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適合比例稅率,稅率為20%
我把個體工商戶與個人獨資企業各方面的區別說下: 一是兩者成立的法律依據不同。個人獨資企業是依據《個人獨資企業法》成立和規范運行的,而個體工商戶是依據《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成立和規范運行的。 二是兩者成立的條件不同。 (1)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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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與個人獨資企業在稅收方面有何差別?兩者分別需要如何交稅,稅率大概多少?
我把個體工商戶與個人獨資企業各方面的區別說下:
一是兩者成立的法律依據不同。個人獨資企業是依據《個人獨資企業法》成立和規范運行的,而個體工商戶是依據《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成立和規范運行的。
二是兩者成立的條件不同。
(1)個人獨資企業必須具有合法的企業名稱,企業名稱要與其責任形式及從事的營業相符合,不得使用“有限”、 “有限責任”或者“公司”字樣。而個體工商戶是否采用字號名稱,完全由經營者自行決定,法律、法規無特別要求。
(2)個人獨資企業必須具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及從業人員。而個體工商戶無此*,從事客貨運輸、販運以及擺攤設點、流動服務的個體工商戶無須固定的經營場所。
三是兩者享有的權利不同。
(1)個人獨資企業享有企業名稱專用權,其企業名稱可以依法轉讓。而個體工商戶的字號名稱一般不能轉讓。
(2)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設立分支機構,由投資人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4b893e5b19e31333365643466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機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支機構的民事責任由設立該分支機構的個人獨資企業承擔。而個體工商戶不能設立分支機構。
(3)個人獨資企業享有廣泛的經營自主權,包括依法申請貸款權、取得土地使用權、外貿經營權、獲得有關技術權、廣告發布權、商標印制權、招用職工權等。而個體工商戶在土地使用、外貿經營、廣告發布、商標印制及招用職工等權利上受到一定的*。
(4)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可以自行管理企業事務,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負責企業事務的管理。而個體工商戶必須親自從事經營活動。
四是兩者核發營業執照的期限不同。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收到設立個人獨資企業申請或變更申請文件之日起15日內,對符合法定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營業執照。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受理個體經營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審查決定。
五是兩者繳納的稅費不同。個人獨資企業依照國家對企業征稅的有關規定執行,不需交納管理費。而個體工商戶除依法納稅外,還必須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繳納一定比例的管理費。
六是兩者的清算程序不同。個人獨資企業解散,由投資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而個體工商戶歇業時無清算程序,只需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歇業手續,繳銷營業執照。
七是兩者承擔民事責任的時效期間不同。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后,原投資人對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償還責任,但債權人在五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請求的,該責任消滅。個人獨資企業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繳納罰款、罰金,其財產不足以支付的,應當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而個體工商戶償還債務的時效期間及承擔責任的先后順序無特別規定,適用《民法通則》中有關兩年的訴訟時效。
個人獨資企業收到投資分紅如何繳納稅款
企業的紅利不應該計入企業的收入,而應該單獨作為投資者個人取得的所得,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
第四條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作為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人所得稅法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適用5%~35%的5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前款所稱收入總額,是指企業從事生產經營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所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商品(產品)銷售收入、營運收入、勞務服務收入、工程價款收入、財產出租或轉讓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營業外收入。
第五條
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為應納稅所得額;合伙企業的投資者按照合伙企業的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合伙協議約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合伙協議沒有約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合伙人數量平均計算每個投資者的應納稅所得額。
前款所稱生產經營所得,包括企業分配給投資者個人的所得和企業當年留存的所得(利潤)。
擴展資料:
根據《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應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個人所得稅:
(一)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
(二)企業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
(三)納稅人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第十一條
企業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不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而減少其應納稅所得額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調整。
前款所稱關聯企業,其認定條件及稅務機關調整其價款、費用的方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投資者應向企業實際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投資者從合伙企業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由合伙企業向企業實際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投資者應納的個人所得稅,并將個人所得稅申報表抄送投資者。
投資者興辦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的,應分別向企業實際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年度終了后辦理匯算清繳時,區別不同情況分別處理:
(一)投資者興辦的企業全部是個人獨資性質的,分別向各企業的實際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并依所有企業的經e79fa5e98193e58685e5aeb931333431353962營所得總額確定適用稅率,以本企業的經營所得為基礎,計算應繳稅款,辦理匯算清繳;
(二)投資者興辦的企業中含有合伙性質的,投資者應向經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辦理匯算清繳,但經常居住地與其興辦企業的經營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
應選定其參與興辦的某一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所在地為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所在地,并在5年內不得變更。5年后需要變更的,須經原主管稅務機關批準。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
個人獨資企業和個體戶在繳稅方面有什么區別?
區別是:個體工商戶是否要建立會計制度爭論較多,體工商戶可以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建立賬簿,也可以不進行會計核算。
個人獨資企業應視其經營、發生的業務可能征收*、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車輛購置稅、印花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土地*、契稅及個人所得稅。
個人獨資企業不征企業所得稅,投資者的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交稅就是根據國家各種稅法的規定,集體或個人收入按照一定的比率的把一部分所得收入繳納給國家。
交稅又稱納稅,是自然人或法人向國家稅務機構交納稅款的行為和過程。 例如:交納海e5a48de588b67a686964616f31333365646234關稅,就是指進出口商或其代理人依據海關簽發的 稅款繳納證,在規定的日期內,向海關指定的銀行 繳納稅款。
國家雄厚的經濟基礎,主要來源就是稅收。不能說老百姓百分之百的享受到了國家的福利,但在某些層面上對我國公民確實有一定的益處?,F實生活中我們可以看得到的,國家為災區重建撥的款單靠人民捐款和外援是遠遠不夠的,還有國家的三峽水利工程,為半個中國供電。鐵路也是個人開辦不起來的。
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途徑之一,但稅收同樣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個人獨資企業開*怎樣繳稅(小規模)
小規模個人獨資企業一般核定征收,只要你開抄具的*小于等于核定收入數,按核定百數交稅,小于核定數或本月沒開具*,也要按核定數。最好是開*數不要超出核定數,稅務人員要重新核定稅,多度繳稅。核定征收,每月按時申報。
個體戶每月定額3萬,不超三萬免稅.個人獨資企業怎么繳稅,不超3萬用繳稅嗎?
免征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4年57號)的規定,*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征*或營業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
第二十五條 國家對重點扶持和鼓勵發展的產業和項目,給予企業所得稅優惠。
第二十六條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e79fa5e98193e78988e69d8331333431343633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第二十七條 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一)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
(二)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
(三)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
(四)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
(五)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
擴展資料:
個人所得稅納稅范圍:
1、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這就是說,個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與任職、受雇有關,不管其單位的資金開支渠道或以現金、都是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課稅對象。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包括四個方面:
(一)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開業并領取營業執照的城鄉個體工商戶,從事工業、手工業、建筑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及其他行業的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
(二)個人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取得營業執照,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個人從事個體工商業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既個人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取得的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項應稅所得。
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是指個人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包括個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
4、勞務報酬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象、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濟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5、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紙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這里所說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圖片、樂譜等能以圖書、報刊方式出版、發表的作品;“個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譯的作品等。個人取得遺作稿酬,應按稿酬所得項目計稅。
6、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將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復印件公開拍賣(競價)取得的所得,應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計稅。
7、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利息是指個人的存款利息(國家宣布2008年10月8日次日開始取消利息稅)、貨款利息和購買各種債券的利息。股息,也稱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據股份制公司章程規定,憑股票定期從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資利益。
紅利,也稱公司(企業)分紅,是指股份公司或企業根據應分配的利潤按股份分配超過股息部分的利潤。股份制企業以股票形式向股東個人支付股息、紅利即派發紅股,應以派發的股票面額為收入額計稅。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企業所得稅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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