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的LA,罪犯被關進監獄的時候,為防止他們結繩逃跑,獄警會沒收他們的皮帶和鞋帶。沒有皮帶,所以褲子會一直掉;沒有鞋帶,所以鞋子很松。有著叛逆不羈街頭文化的Hip-Hop年輕人,之所以不系鞋帶兒,其實就是在效仿罪犯們的著裝風格。
從《中國有嘻哈》開始,Hip-Hop已經慢慢成為了中國年輕人中的流行文化。雖然他可能還是相對小眾,大部分人也只了解節目里所展現出來的東西。
但是在大街上,我們已經能夠看到越來越多的人,在模仿rapper們的穿著打扮。今天supreme,明天AJ,后天Yeezy,諸如這樣的模仿層出不窮。
而國內的服裝品牌,也紛紛開始開發“借鑒”起國外的潮牌,又或者是在自己的服裝里,加入街頭文化的元素。
但是,似乎沒有人知道,rapper們張揚到浮夸的造型背后,究竟意味著什么。更多的人,只是人云亦云,或者因為自己喜歡的rapper這么穿,就盲目跟風。
自從上個世紀70年代,DJ Kool Herc創造了Hip-Hop音樂開始,街頭文化的潮流就已經被打開了一個縫隙。
其實早期的潮流服飾,并沒有那么復雜,因為Hip-Hop大都在貧民區,所以臺上蹦迪的社會青年,穿著也是千奇百怪。
其中最有特色的,算是Oversize的打扮,之所以會有Oversize這種著裝,一部分原因是貧民區的孩子,沒有那么多錢買新衣服,所以就買大一點,以后也能穿。其實這種做法,在我們中國也比較常見。
而Oversize的另一個原因,則在于早期的B-Boy,為了方便跳舞,總是愛穿寬松一點的衣服。
70年代的LA,罪犯被關進監獄的時候,為防止他們結繩逃跑,獄警會沒收他們的皮帶和鞋帶。沒有皮帶,所以褲子會一直掉;沒有鞋帶,所以鞋子很松。有著叛逆不羈街頭文化的Hip-Hop年輕人,之所以不系鞋帶兒,其實就是在效仿罪犯們的著裝風格。
同為四大元素之一,街舞的出現是要比說唱早一些的,所以街舞當時的裝扮,自然而然也被rapper們繼承了過來。
偉大的Run D.M.C寫了一首歌叫做《My Adidas》,不僅唱出了Adidas這個品牌,在這首歌的歌詞里,他們還對怎么穿Adidas做了說明。
with no shoe string in em,I did not win em
我沒系鞋帶也沒有贏
I bought em off the Ave with the tags still in em
我從大街上買的,標簽還在里面。
除了Adidas的球鞋,Run D.M.C脖子前粗大的金鏈子,也是他們的標志。有人曾經說過,金鏈子代表著黑人對過去奴隸生活的掙脫。
同時,金鏈子也能最快的折現且容易保值,也符合街頭Hustler們的生活特征。
Public Enemy則是80年代的另一個代表性說唱組合,和Run D.M.C不太一樣,Public Enemy做得東西更加貼近。
看過《阿甘正傳》的朋友應該都知道,80年代黑人反抗運動盛行,而Public Enemy作為黑人反抗意志的代表之一,他們的著裝,就有著當時”黑豹黨“的感覺。
一身黑色的衣服,帶著小軍帽,走在街上就是妥妥的叛逆青年。
80年代末期,Hip-Hop文化開始受到主流時尚圈的關注,當時最受街頭男孩歡迎的, 就是Reebok。
其實原因也很簡單,Reebok作為當時的球鞋大佬,一度壟斷了市場。并且,當時的Reebok積極擁抱街頭文化,算是最早做這種嘗試的球鞋企業。而這樣的商業行為,自然贏得了許多人的信任。
同樣在80年代末,Hip-Hop屆第一個偉大的裁縫,也是盜版大王Dapper Dan出現了。
當時的rapper通過自己的努力,掙到了錢,卻發現那些奢侈品牌根本沒有適合他們的型號,并且態度都非常傲慢。
于是他們就會去找Dapper Dan,讓他幫忙修改衣服,或者直接進行山寨。
到了90年代,Hip-Hop和商業時尚接觸就更為頻繁了,Wu Tang Clan成了第一個做自己服裝品牌的Hip-Hop團體。
90年代,Wu Tang的上衣風靡一時,直到今天,都還有很多rapper,喜歡穿印著他們LOGO的上衣。
而說唱之神Tupac,則在1996年收到了Versace邀請,去T臺走秀。當Tupac與他女友 Kidada Jones 一起出現在T臺上面的時候,后面還跟了兩個壯男,是他們的隨行保安。
而Versace居然接受了這種奇怪的要求,并且給兩個保安也配上了一套衣服,可見說唱之神的氣場和牌面。
到了2000年之后,嘻哈就已經走到了主流的舞臺上,不管是菲董還是侃爺亦或者是后來的A$AP Rocky,都已經是時尚圈的常客。
如今對rapper冷眼相對的奢侈品牌,也紛紛做起了街頭文化。可以說,Hip-Hop文化的穿著演變,就是一部美國黑人向主流進軍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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