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1 02:01:27
對于工程結算爭議解決途徑通常有如下四種。雙方自行和解。和解就是雙方自行協議、溝通、談判解決,這對于合作基礎比較好的合作伙伴,工程結算爭議較小的項目,這種解決方式最好,不僅效率高、也經濟、友好。由第三方機構進行調解解決,達成調解協議后到法院進行確認。目前有相應專業從事建設工程調解的組織,有相對專業的調解人員,通過這些調解人員的溝通和協調,可以達成調解。由商事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一裁終局。商事仲裁需要簽訂協議時約定由某個仲裁機構根據其仲裁規則仲裁,或者簽訂協議后通過補充協議方式約定。仲裁通常效率比較高,爭議解決時間比較快,也比較保密。由法院審理進行調解或判決。法院在受理后作出判決之前可以進行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后,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與判決書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不能達成調解,法院可以依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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