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一年一次。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擴展
現在社會的保障制度越來越完善了,那么公積金基數怎么調整呢?今天小編為大家講講公積金基數怎么調整,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材料/工具
公積金
繳存基數及其計算口徑
住房公積金以上一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為一個年度單位進行調整。根據你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資變動情況調整你的公積金繳納基數。 如果你去年工資漲了,繳存比例不變,那本人和單位繳納的給你公積金都會變多。 【拓展】 查詢是否調整的方法: 網點查
各單位應當按照上海市統計局計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口徑計算職工月平均工資,并以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該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核定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各單位應當在核定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后一個月內,將核定情況告知職工本人,以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1、首先把公積金CA插入到電腦,登陸公積金官網,點擊年度繳存調整,如下圖所示。 2、進入調整界面后,錄入繳存比例和個人繳存比例,具體的范圍自己公司定就可以了,如下圖所示。 3、錄入好比例范圍后,在繳存人數處錄入調整的人數,是參加公積金
自2018年7月1日起,本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由2016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17年月平均工資。
住房公積金基數一旦核定就不能修改了,只能等到明年的7月份,等公積金基數審查核定的時候你才可以修改。 如果想修改的話只能是給該員工先辦理退工、退保后再從新辦理用工,才可以重新申辦。 單位出具單位說明加蓋公章并填寫《個人繳存額調整表》
2018年1月1日起新參加工作的職工,以該職工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的當月全月應發工資收入或以其新參加工作以來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公積金的基數可以調整,但是需要進行報備,并按照員工工資進行調整。 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
2018年1月1日起新調入的職工,以調入后發放的當月全月應發工資收入或者以其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政策規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工資總額除以12,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 主要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自己無法調整,必須跟著工資調整。 公積金繳存是由單位統一辦理的,一般只有工資調整后,公積金繳存額度和公積金繳存基數才能相應調整;而公積金繳存的繳存比例則是由單位統一確定的,不能自己隨意調整。 政策規定: (1) 各行政、企業、事業單位
2018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5%至7%。原則上繳存比例為各7%,企業可以根據滬公積金管委會〔2016〕10號文所列舉的降低繳存比例的情形,選擇各5%或各6%繳存比例,但應當通過集體協商,形成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專項協議,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大會表決通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再審批。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在每年7月份調整。 在一個公積金繳存年度即每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中除更換單位等特殊情況外,每月公積金繳納的金額是相同的,單位會在每年辦理完6月份匯繳業務后,根據員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員工調整其公積金繳納基
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這是各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屬房地產管理機構)的規定。沒有國家統一的規定。我這里執行的周期是7月1日起執行至次年6月為一個年度周期,繳存基數是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 由于上一年的工資總額需要滯后六個月才反應到繳費金額上,年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可以按照自愿原則參加補充住房公積金制度。職工本人和單位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1%至5%,具體比例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企業的公積金基數一年只能調整一次,如果一年當中職工的工資增加了,公積金繳納的基數是不變的,在次年重新核定基數的時候按照新的工資標準來計算繳費基數。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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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的公積金基數一年只能調整一次嗎?如果一年當中職工的工資增加導致公積金繳納要變化怎么辦?
企業的公積金基數一年只能調整一次,如果一年當中職工的工資增加了,公積金繳納的基數是不變的,在次年重新核定基數的百時候按照新的工資標準來計算繳費基數。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職工度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知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擴展資料:道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條 單位應當按回時、足額繳存答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并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后,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公積金個人賬戶開戶時基數錯了怎么調整
如果是公積金基數報少的話,就是每月為員工做補繳。如果是公積金繳納基數報高了,需要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7a64e59b9ee7ad9431333366306439錯繳更正。
一、補繳材料:
(1)《公積金匯繳書》一式三聯
(2)《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一式三聯。
(3)轉賬支票
到單位開戶建行辦理補繳。
二、錯繳更正的辦理手續
1、由發生錯誤的單位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事務受理辦公室提出申請。
2、申請時需提供的材料:
(1)經職工個人簽字認可并蓋單位公章的《職工住房公積金錯繳更正申請表》。
(2)申請辦理錯繳更正單位的書面情況說明。(需寫明資金轉賬賬號)
(3)錯繳職工和單位經辦人員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相關的錯繳原因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因基數調整錯誤的,應提供發生錯繳年份的基數調整清冊及社保基數核定表。
因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中斷住房公積金繳存關系未及時辦理封存或轉移手續的,應提供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合法中斷繳存關系的證明。
因重復匯繳或補繳的,應提供《公積金匯繳書》、《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及職工與單位之間勞動關系的證明。
因錯誤轉移的,應提供《公積金轉移通知書》、《公積金匯繳書》、《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及職工與單位之間勞動關系的證明。(如有補繳的還需提供《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因錯誤提取的,應提供提取業務發生的《住房公積金支款憑證》及辦理提取時的相關證明材料。
3、單位經辦人應在15個工作日內,攜帶《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和《住房公積金錯繳更正審核單》到經辦銀行辦理提取手續(如需將更正資金轉入其他職工個人公積金賬戶 的,另需攜帶《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和《公積金匯繳書》)。
擴展資料:
補繳
一、補繳條件
當單位發生集體繳存以前年度緩繳公積金及應繳未繳的公積金、職工個人漏繳公積金等情況時,需通過補繳方式完成。
二、補繳手續
1、單位填寫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制的《公積金補繳書》。
2、單位填寫管理中心統一印制的《公積金補繳清冊》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印章。
3、補繳原因需另附說明的,報補繳說明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三、補繳辦理
1、單位填制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制的《公積金補繳書》、《公積金補繳清冊》及與《公積金補繳書》金額一致的轉賬支票,到管理部辦理補繳手續。對于未在《公積金補繳清冊》中列明補繳原因的,還應報補繳說明一份。
2、管理部接柜人員對《公積金補繳書》、《公積金補繳清冊》及轉賬支票進行審核,補繳確認后,接柜人員打印《公積金補繳書》一式兩份,蓋章后一份退單位經辦人,一份留存。
四、查詢明細
1、委托單位經辦人到所屬管理部查詢歷史明細;
2、本人持身份證件到所屬分中心或管理部查詢歷史明細;
3、對于已經成功領取公積金聯名卡的繳存職工,可以直接登錄公積金官方網站在公積金查詢功能中查詢、打印歷史明細。
五、信息核實
如繳存人認為公積金信息不準確或金額有誤,請于30日內到所屬公積金管理部門辦理查詢。所屬公積金管理部門顯示在對賬單正面下方,地址和聯系方式在對賬單背面的《公積金中心、管理部聯系表》查找。
六、更改地址
已經成功辦理聯名卡的繳存人,可登錄公積金官方網站在“公積金查詢”功能中直接變更。還沒有辦理聯名卡的繳存人,可委托單位經辦人或本人直接到所屬公積金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還需提供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公積金繳存
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錄錯了,該如何修改?
住房公積金基數一旦核定就不能修改了,只能等到明年的7月份,等公積金基數審查核定的時候你才可以修改。
如果想修改的話只能是給該員工先辦理退工、退保后再從新辦理用工,才可以重新申辦。
單位出具單位說明加蓋公章并填寫《個人繳存額調整表》加蓋公章,到我中心管理部或辦事處辦理。若涉及其他特殊情況,請按前臺指引處理。
擴展資料:e68a84e8a2ade799bee5baa6e997aee7ad9431333366306565
公積金月繳存額計算方法: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以上海為例,自*年7月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由2013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14年月平均工資。
*年1月1日起新參加工作的職工,應以該職工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新參加工作以來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年1月1日起新調入的職工,以調入后發放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與2014年度相同。
即,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為各7%;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為各1%至8%,具體比例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 公積金繳存
單位公積金基數一年調整一次,個人公積金基數隨工資調整,這話什么意思啊
單位公積金和個人公積金基數不一樣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即個人公積金)為職工本人上百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即單位公積金)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度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公積金繳存是由職工本人公積金繳存和所在單位為職工公積金繳存的公積金兩部分構成
單位公積金和個人公積金雖均知屬于職工本人所欲,但繳存方不同,所以不一樣
溫馨提示
可前往各地住房道公積金版網選擇個人、單位公積金業務
對于新參加工作權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 2 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對于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以上內容來源于: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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