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文件
你知道年終獎如何扣稅,下面就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方法
首先,年終獎一般是春節前發,單位依情況自己指定發放日期也可以。
年終一次性獎金扣稅的計算涉及雇員取得該獎金的當月薪金的數額,因此只知道年終一次性獎金為21300不足
計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獎金總額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對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對應的速算扣除數,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文件
計算公式為: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個人當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分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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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年終獎到底怎么扣稅
因為年終獎繳納個人所得稅,是按照特殊規定來計算的,所以會存在36000元臨界點的問題。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58685e5aeb931333431336163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所以,如果年終獎是36000元,除以12個月,則平均每月3000元,屬于“不超過3000元”,對應上表的第一級,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按照規定的公式,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額為:36000×3%-0=1080元。
而如果年終獎是36001元,除以12個月,則平均每月3000.08元,屬于“超過3000元至12000元”部分,對應上表為第二級,稅率10%,速算扣除數是210元,按照規定的公式,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額為:36000×10%-210=3390元。比1080元多交個人所得稅2210元。
更多追問追答追答當然,按照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這樣就不會存在這樣的問題了。追問這個表格是“按月”換算,應該是每個月的減去對應的減除額,而不應該拿全部年終獎去減一個月的減除額!比如36001,扣稅額不應該為36001×10%-210,而應該為36001×10%-(210×12)這是我查到的,沒搞懂,為什么說3.6萬至14.4萬部分,速算扣除是2520,為什么那么多人說是減去210,不是2520呢?追答按月換算的表格,只是用來確定適用的稅率;速算扣除數是210而不是210×12,是因為年終獎是一次性收入,不能平均到每個月。按照換算到月的收入額確定稅率,目的是防止一次性獎金的稅率過高,因而做出這樣特殊的安排。另外,個人所得稅是超額累進稅率,即超過部分才按更高的稅率征稅。速算扣除數只是提供一個快捷的算法。比如36001元,稅率10%,而不超過3000元部分,稅率是3%;超過3000元部分,稅率才是10%。正常的算法應該是這樣:3000×3%+(36001-3000)×10%=3390.1使用速算扣除數,就是:36001×10%-210=3390.1按說,超額累進稅率不應該發生多1元稅額多出很多的情況。但是大老爺們坐在辦公室里拍腦袋簡單決策,使得本來很好的政策出現漏洞。追問既然這么大漏洞,現在不可能不知道,也不及時修改!估計就這些臨界點,會直接影響稅務收入!追答年終獎單獨計稅的規定,本來就是為了讓個人可以少繳稅款。大家利用這些臨界點去少繳稅款,不會有人在意的本回答被提問者采納
年終獎如何扣稅
年終獎計稅方法如下:
1、取得年終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高于(或等于)費用扣除額(3500元)的,將年終獎金除以12個月,按照得出的數額找出所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然后用獎金全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就是最終需要繳納的稅款額。
2、取得年終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低于費用扣除額(3500元)的,將工資與年終獎金相加后,減去3500元,得出的數額,再除以12個月,找出對e68a84e8a2ad7a6431333365666236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然后用這一數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得出需要繳納的稅款額。
3、年終獎金與雙薪同一個月內發放時,將所發的雙薪與年終獎金合并除以12個月,找出對應稅率,然后用這一數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擴展資料:
年終獎的發放形式
1、雙薪制:“年末雙薪制”是最普遍的年終獎發放形式之一,大多數企業,特別是外企更傾向運用這種方法,即按員工平時月收入的數額在年底加發一個月至數個月的工資。這是一種guaranteed bonus(有保證的獎金),一般外企普遍采用13薪、14薪或更多。
2、績效獎金:這是一種variable bonus(浮動的獎金)。根據個人年度績效評估結果和公司業績結果,所發放的績效獎金,這時發放比例和數額的差距就體現出來了。
3紅包:通常是由老板決定的,沒有固定的規則,可能取決于員工與老板的親疏、取決于老板對員工的印象、取決于資歷,取決于重大貢獻等。通常不公開民企多見。
參考資料:年終獎—百度百科
2019年年終獎是怎么扣稅的計算公式
2019年終獎扣稅公式是5000元以上的二級庫
年終一次性獎金如何扣稅
年終一次性獎金扣稅的計算涉及雇員取得該獎金的當月薪金的數額,因此只知道年終一次性獎金為21300不足以計算扣稅數額。
以下是國家稅務總局公布的計算方法,雇員可根據自身取得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薪金數額來計算扣稅數額:
納稅人取得全年e68a84e799bee5baa631333366303161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并按以下計稅辦法,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一)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后的余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二)將雇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本條第(一)項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征稅,計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雇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它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調整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年終獎個稅計算公式(全年一次性獎金)
對于普通職工的工資性獎金,個稅扣除要分兩種情形:
一、月薪扣除五險一金,再扣除抵扣項目,不足5000元,也就是沒達到個稅起征點,要從年終獎中拿出一部分錢來補足5000元,剩下的部分除以12個月,計算得出應納稅所得額,個稅計算公式為:
個稅=[年終獎—(5000—扣除五險一金和抵扣項目之后的工資)]×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舉個例子:A在北京工作,月薪是8000元,年終獎是2萬元,獨生子,父母超過60歲,有首套房貸,未婚,贍養老人可以每月稅前抵扣2000元,首套房貸可以每月抵扣1000元。
按照北京市7a64e78988e69d8331333431336231的五險一金費率,月薪8000元,每月需繳納1776元五險一金,再減去3000元抵扣項目,還剩下3224元,達不到5000元的個稅起征點。
這里面要拿2萬元減去3224元,再除以12,得出1398元,對照新的個稅表,適應3%的稅率,應繳納546.72元的個稅。
直接套用公式就是:
個稅=[年終獎—(5000—扣除五險一金和抵扣項目之后的工資)]×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000—(5000—3224)]×3%—0=546.72元
二、月薪扣除五險一金,再扣除抵扣項目,超過了5000元,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按照得出的數額找到對應的稅率,套入個稅計算公式:
個稅=年終獎×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還是舉個例子:小A的月薪是12000元,年終獎是3萬元,其它情況與上述案例相同,在北京工作,獨生子,父母超過60歲,有首套房貸,未婚。
工資減去每個月2664元的五險一金,再減去3000元專項抵扣項目,還剩6336元,超過5000元的個稅起征點。3萬元除以12得出2500元,仍然對應3%的稅率。
個稅=年終獎×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30000×3%—0=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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